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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区域协同立法中民主立法原则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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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锡汪
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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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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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大研究》
2023年第9期15-2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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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2023年新修改的《立法法》同时增加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条款与“区域协同立法”条款,这在规范化层面将二者抬到了新的高度,从价值、规范以及运行层面对民主立法原则的逻辑考察作出反映。但是,区域协同立法中的民主立法原则也面临利益失衡、主体束缚以及基准欠缺的困境,需要从民主立法原则的实现路径加以整饬调试,推动区域协同立法中民主立法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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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区域协同立法
民主立法原则
全过程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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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D927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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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我国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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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锡汪
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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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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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23年第8期189-19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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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国式现代化下我国司法制度的优越性集中体现在具有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性、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公正性、坚持司法制度改革的科学性。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面对国内与国外的新机遇、新问题和新挑战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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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国式现代化
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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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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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区域协同立法主体的类型与协调机制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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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锡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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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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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大研究》
2022年第11期4-10,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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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引言为进一步促进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贯彻实施,2022年3月1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第十条第三款、第四十九条第三款对省级、设区市级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规定了一项新的立法权,即区域协同立法权。《地方组织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开展协同立法。”《地方组织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开展协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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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立法主体
协同立法
区域协同
设区的市
区域协调发展
人民代表大会
协调机制
设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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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D624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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