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我国公平竞争审查主体制度探析 被引量:19
1
作者 凯茜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6年第4期28-36,共9页
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我国政府日益意识到竞争政策在经济政策中的基础性地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推行竞争政策和约束政府权力的重要举措,在我国尚处于初建阶段。审查主体制度的设计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构的基... 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我国政府日益意识到竞争政策在经济政策中的基础性地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推行竞争政策和约束政府权力的重要举措,在我国尚处于初建阶段。审查主体制度的设计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构的基础和关键。公平竞争审查主体可分为法律和政策制定机构、竞争执法机构和独立的专责审查机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并借鉴域外先进经验,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建立应遵循渐进式原则,由现阶段的政策制定机构自查和备案制模式逐步过渡到最终的一元化审查主体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竞争政策 竞争评估 复合模式 一元化审查主体模式
下载PDF
基体分离-利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He碰撞模式测定土壤中六价铬
2
作者 张宁 刘璐 +5 位作者 凯茜 王磊 邹佳洁 李龙飞 朱永晓 孟建卫 《中国土壤与肥料》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249-252,共4页
六价铬(Cr^(6+))是重要的土壤污染物之一,研究土壤低浓度六价铬的测定方法对土壤普查有重要意义。采用碱性碳酸钠为浸提剂,92℃恒温水浴振荡提取土壤中六价铬,提取液采用阳离子交换树脂分离钠盐基体,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He碰撞... 六价铬(Cr^(6+))是重要的土壤污染物之一,研究土壤低浓度六价铬的测定方法对土壤普查有重要意义。采用碱性碳酸钠为浸提剂,92℃恒温水浴振荡提取土壤中六价铬,提取液采用阳离子交换树脂分离钠盐基体,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He碰撞模式测定提取液中Cr^(6+)(^(52)Cr),以^(72)Ge为内标元素。结果表明,方法检出限为0.06mg/kg,3个国家标准物质中Cr^(6+)的测定值与标准值一致,相对偏差为1.16%~5.40%(n=5)。本法灵敏度高、准确性好,可用于低含量大批量的土壤Cr^(6+)的测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六价铬(Cr^(6+)) 基体分离
下载PDF
超声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测定土壤中三种硝基酚类化合物
3
作者 乔淞汾 秦冲 +5 位作者 刘爱琴 安彩秀 刘安 杨利娟 凯茜 冉卓 《岩矿测试》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501-508,共8页
硝基酚类化合物作为一类有机化工原料,具有高毒性和致癌性,可通过空气、水传播进入土壤造成污染,危害人类健康。以往采用气相色谱法和气相色谱-质谱法直接测定硝基酚类化合物,存在色谱灵敏度低、峰形差等问题。为提高灵敏度,通常需要对... 硝基酚类化合物作为一类有机化工原料,具有高毒性和致癌性,可通过空气、水传播进入土壤造成污染,危害人类健康。以往采用气相色谱法和气相色谱-质谱法直接测定硝基酚类化合物,存在色谱灵敏度低、峰形差等问题。为提高灵敏度,通常需要对硝基酚类化合物进行衍生化处理,但衍生化方法步骤繁琐耗时。为实现土壤中硝基酚类化合物的快速准确分析,本文建立了超声萃取-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分析土壤中三种硝基酚类化合物的方法。用二氯甲烷-正己烷(2∶1,V/V)混合溶剂超声萃取土壤中硝基酚类化合物,在超声萃取液中加入强碱性水溶液(pH>12),将下层有机相除去。将水溶液调至酸性(pH<2)后,用二氯甲烷-乙酸乙酯(4∶1,V/V)混合溶剂萃取三种硝基酚类化合物。萃取液浓缩后用10%乙腈-水溶液定容至10.0mL,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测定,外标法定量。性能评价的结果表明方法精密度(RSD<10%,n=6)和准确度都可以满足测定要求,三种硝基酚类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1~0.2μg/kg,加标回收率为61.7%~90.8%。本方法具有前处理简单、检出限低等优点,可应用于土壤中硝基酚类化合物的测定和评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硝基酚类化合物 土壤 超声萃取 二氯甲烷-正己烷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下载PDF
网约配送员交通事故中平台公司的责任 被引量:1
4
作者 凯茜 《人民司法》 2023年第20期41-45,共5页
【裁判要旨】认定互联网+时代平台公司应承担的责任,法院既需秉承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充分保护被侵权人的立法初衷,又需避免不当扩大平台公司的责任而阻碍互联网经济发展,还需保护新型就业形态下网约配送员的合法权益。法院需运用穿透式审... 【裁判要旨】认定互联网+时代平台公司应承担的责任,法院既需秉承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充分保护被侵权人的立法初衷,又需避免不当扩大平台公司的责任而阻碍互联网经济发展,还需保护新型就业形态下网约配送员的合法权益。法院需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明确专送网约配送员、代理商与平台公司的法律地位及法律关系,根据平台公司具有的合理注意义务程度及未尽此义务的情况,综合判定平台公司应承担的补充责任份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侵权人 补充责任 立法初衷 民法典 合理注意义务 交通事故 裁判要旨 配送
原文传递
适应竞争抗辩的基础理论与实践展开
5
作者 凯茜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9年第1期63-72,共10页
近年来发生的"强生垄断案"和"苹果价格垄断案"揭开了纵向垄断协议参与者的原告资格规则具有特殊性的"面纱"。在认定纵向垄断协议参与者的原告资格时,应当立足于"有限原告资格"的基本立场,并综... 近年来发生的"强生垄断案"和"苹果价格垄断案"揭开了纵向垄断协议参与者的原告资格规则具有特殊性的"面纱"。在认定纵向垄断协议参与者的原告资格时,应当立足于"有限原告资格"的基本立场,并综合考虑"垄断损害"与"责任程度"两个核心标准,以确定真正的受害者,晰清纵向垄断协议参与者原告资格的轮廓。我国法律也应当及时完善反垄断民事诉讼原告资格规则与证据规则,为原告起诉提供更有效的便利,为诉讼程序提供全面、准确的指导,从而解决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激励不足的现实尴尬。人民法院与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建立联动合作机制,弥补我国法院在垄断纠纷案件审理上专业性不足,共同助力我国反垄断法更好地实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纵向垄断协议参与者 有限原告资格 垄断损害 责任程度 证据规则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