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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国国有资产管理目标及其实现机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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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倪受彬
吴弘(评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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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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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84-89,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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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上海市教委第五期重点学科国际法学科建设项目(J51204)上海市重点人文社科基地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贸易研究所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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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由于国有资产法的缺失,目前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在国有资产准入和退出、国有资产交易和转让、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评估等关键问题上,仍然处在无法可依的状况。因此,国有资产管理立法应成为中国国有资产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国有资产管理目标是保障和促进不同类别和属性的国有资产的职能进而在整体上实现国有资产的功能。国有资产的职能是国家职能的组成部分。目前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保值增值目标仅适用于国有经营性类型。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只是实现国有资产整体功能的手段,而非目的和立法目标。在具体监管措施上,国有资产管理应遵循分类监管、人大监管、独立监管等原则。只有在上述理念和原则的前提下,才能构建中国国有资产管理法的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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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资管理
管理目标
立法原则
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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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state-owned assets management, supervision purpose, legislative principle, regulation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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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228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F123.7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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