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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共同犯罪中的意思联络 被引量: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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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45-158,共14页
在互联网共同犯罪中存在意思联络难以认定的情况。就域外否定意思联络的片面共同犯罪理论而言,是否以及多大程度上承认片面共同犯罪与区分式参加体系和统一正犯人体系的立法及理论选择有关。我国采取的是"整体认定犯罪、个别分配责... 在互联网共同犯罪中存在意思联络难以认定的情况。就域外否定意思联络的片面共同犯罪理论而言,是否以及多大程度上承认片面共同犯罪与区分式参加体系和统一正犯人体系的立法及理论选择有关。我国采取的是"整体认定犯罪、个别分配责任"的独立模式,意思联络是不可放弃的立法立场,对于秘密支持可以处以他人预备的刑罚。互联网时代的意思联络具有特殊性,可以利用"针对共同性的未必故意"和"通过符号语言的意思联络"实现意思联络的缓和,并通过入罪门槛的个别考察限制处罚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犯罪 意思联络 片面共犯 他人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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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与不作为之区分的目的理性思考——以德国判例与学说为借镜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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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87-108,共22页
不作为犯在本体结构和规范标准上有其特殊性,而在多义举止方式及"通过作为的不作为"等场合,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分成为问题。在德国,不真正不作为犯有其独特的法定要件和法律后果,区分作为与不作为对我国司法实践的意义在于,是... 不作为犯在本体结构和规范标准上有其特殊性,而在多义举止方式及"通过作为的不作为"等场合,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分成为问题。在德国,不真正不作为犯有其独特的法定要件和法律后果,区分作为与不作为对我国司法实践的意义在于,是否通过保证人地位限缩处罚范围。根据这一目的指引,停止能量投入应被合目的地理解为能量不投入即不作为,其他特定方向上的能量投入皆为作为。该标准适用于真正的多义举止方式和中断救助,而"逆形态参与"、原因自由不作为和作为与不作为的竞合都不是真正的行为形态区分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作为 保证人地位 刑法任务 安乐死 法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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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遂处罚根据的功能性危险论证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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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1630-1659,共30页
在未遂理论中存在正当性与有效性的二律背反,在这一视角下未遂处罚根据成为问题。在不法论证和目的论证的范式下,传统论证虽然揭示了未遂处罚根据与因果关系的联系,却未能有效实现正当性与有效性的贯通。较新的理论回归不法论证,其中法... 在未遂理论中存在正当性与有效性的二律背反,在这一视角下未遂处罚根据成为问题。在不法论证和目的论证的范式下,传统论证虽然揭示了未遂处罚根据与因果关系的联系,却未能有效实现正当性与有效性的贯通。较新的理论回归不法论证,其中法关系论证和行为反价值论证无法通过功能性检验,而新危险性理论与规范效力论证则存在融合契机。危险思维与法治原则相契合并能标示禁止,在危险概念下应区分危险性与危殆化。未遂犯是适格的构成要件危殆犯,应从普遍有效性意义上理解这里的危险。功能的危险性是指,理性裁判者将自己代入行为人的感官知觉中作出事实理解,并根据科学法则认为其行为可能实现构成要件。功能的危殆化则是指,在行为的作用范围内已经产生对他人的交互性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功能主义 危险性 危殆化 举止规范 制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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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益侵害与社会损害性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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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克努特·阿梅隆 《中德法学论坛》 CSSCI 2017年第2期3-16,共14页
“法益保护”学说源自启蒙时代的社会损害学说。但这两种学说在描述层面与规范层面都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与下述事实相关,即法益信条并不关系到“社会契约”概念中的社会损害客体,而是关系到将外在世界的对象提升至财富行列的规范评价。... “法益保护”学说源自启蒙时代的社会损害学说。但这两种学说在描述层面与规范层面都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与下述事实相关,即法益信条并不关系到“社会契约”概念中的社会损害客体,而是关系到将外在世界的对象提升至财富行列的规范评价。因此现在并非以个人权利的侵害来描述社会损害,而是以对个人权利的对象的侵害,或是对完全不属于个人权利的集体财富的侵害,来描述社会损害。从规范的视角来看,法益学说削弱了社会损害概念中还原论的潜质。社会损害不再被理解为对社会契约的逻辑上的否认,而是被理解为规范评价的结果。这一评价的主体和客体并不为法益学说本身所限定,而仅为其特定变体所限定。如果法益学说还应在作为规范违反的犯罪概念之外作为一种补充,它便不能将规范提升到法益的行列。刑法的任务是保护规范背后的对象,换言之,一种考察行为的后果的犯罪概念,能够被视作法益概念本身的规范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益保护 法益侵害 社会损害性 描述性 规范性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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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行为概念之解构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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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北大法律评论》 CSSCI 2016年第2期116-150,共35页
随着危险思维的深化,实行行为概念出现了形式与实质的脱节。在历史上,作为未遂可罚性起点与正犯性标准的实行行为概念出自德国,但在刑法改革中德国立法者已经放弃了此概念;日本继受德国法后也出现了形式统合的实行行为概念,但受到结果... 随着危险思维的深化,实行行为概念出现了形式与实质的脱节。在历史上,作为未遂可罚性起点与正犯性标准的实行行为概念出自德国,但在刑法改革中德国立法者已经放弃了此概念;日本继受德国法后也出现了形式统合的实行行为概念,但受到结果无价值论的挑战。虽然目前此概念在德国刑法理论中仍残存着一定的影响,但形式统合的实行行为早已不复存在,日本也出现了实行行为否定论与崩溃论的声音。我国有学者试图建立实质统合的实行行为概念,但这一尝试难以成功。实行行为概念在我国于法无据,且其功能已经瓦解并容易造成思维谬误,在我国应以直接危险创设为故意纯粹结果犯的构成要件行为标准,以作用于被害人或构成要件领域为实行着手的标准,并以行为归责为依据解决正犯性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行行为 构成要件 未遂 正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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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法心理要件简史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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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17年第3期54-74,共21页
《罗马规约》第30条心理要件条款是规约中最重要的实体性规定,两大法系就"故意和明知"的合取结构及是否接纳未必故意产生了争议,为了厘清该争论应将之放入历史脉络中。"军事法庭"宪章中的心理要件多为隐性规定,纽... 《罗马规约》第30条心理要件条款是规约中最重要的实体性规定,两大法系就"故意和明知"的合取结构及是否接纳未必故意产生了争议,为了厘清该争论应将之放入历史脉络中。"军事法庭"宪章中的心理要件多为隐性规定,纽伦堡方面的司法意见中已出现了"故意和明知"的合取结构,但这里的故意是一种特殊故意,而远东方面的司法意见则建立了与监督、管理过失有类同性的上级责任法理,承认了低于直接故意的责任形式。国际刑事审判"低迷期"的国际法文本为后来的国际刑法提供了历史来源,体现了文本的传承性。"特设法庭"规约继承了诸多国际法文本的表述,司法意见在合取结构中将"故意"与"明知"分别指向行为要素和情状要素,而"有意"和"恣意"等概念也使未必故意被接纳。《罗马规约》第30条的措辞是回避两大法系主要争议的结果,这也造成了文本解释中两大法系各执一词的现状。在《罗马规约》第30条的解释上,应将"故意和明知"解释为"针对行为和结果的故意"和"针对结果和情状的明知",否定第30条中包含未必故意,但承认其他条款包含未必故意的可能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罗马规约 心理要件 故意 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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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被害人国家补偿问题刍议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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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犯罪研究》 2013年第3期16-24,共9页
我国已逐步展开被害人救助工作试点,虽然离完善的国家补偿制度距离尚远,但对制度设计的细节问题仍应提前研究。被害人补偿的正当性难以通过国家保护不力或社会风险分担予以说明,在规范语境下其正当性在于社会型国家的宪法目的设定。国... 我国已逐步展开被害人救助工作试点,虽然离完善的国家补偿制度距离尚远,但对制度设计的细节问题仍应提前研究。被害人补偿的正当性难以通过国家保护不力或社会风险分担予以说明,在规范语境下其正当性在于社会型国家的宪法目的设定。国家责任在补充性之外兼具福利性,因而补偿对象的关键特征为生活陷入困境,而不限于故意犯罪、暴力犯罪或身体伤害犯罪,补偿范围可分为保障性与补充性两部分,应以不同标准区别对待。过错被害人从事实与规范的角度可分为六种类型,对其补偿的扣减或拒绝,总体原则是保障性补偿须谨慎扣减,补充性补偿可灵活掌握,以务实的态度更好地实现国家补偿制度的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害人补偿 被害人过错 宪法目的设定 保障性补偿 补充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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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方法教育之提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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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检察官》 2014年第2期11-14,共4页
一、问题意识的缘起笔者曾以助教的身份参加过两次刑法总论的课堂教学,其中第一次课程是为非法学专业本科生开设的通选课,而第二次课程的参与者则是在职法律硕士生,后者多半为法学本科出身并已有多年司法实务经验,甚至包括一些供职于最... 一、问题意识的缘起笔者曾以助教的身份参加过两次刑法总论的课堂教学,其中第一次课程是为非法学专业本科生开设的通选课,而第二次课程的参与者则是在职法律硕士生,后者多半为法学本科出身并已有多年司法实务经验,甚至包括一些供职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法官和检察官。通过这两次的经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正当化事由 实务经验 期待可能性 判处刑罚 酌定不起诉 教唆行为 社会危害性 贩卖淫秽物品罪 刑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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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窥德国量刑法——兼与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相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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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刑事法评论》 CSSCI 2013年第2期225-246,共22页
刑罚裁量(Strafzumessung),或称量刑,是法院用以确定犯罪行为法律后果的裁判活动,在一般意义上包括选择刑种、确定刑量、决定缓刑等内容。<sup>[1]</sup>量刑概念的外延可能因立法体例的不同而在不同司法辖区之间存在差别... 刑罚裁量(Strafzumessung),或称量刑,是法院用以确定犯罪行为法律后果的裁判活动,在一般意义上包括选择刑种、确定刑量、决定缓刑等内容。<sup>[1]</sup>量刑概念的外延可能因立法体例的不同而在不同司法辖区之间存在差别,如在采刑罚与处分双轨制的国家和地区,决定处分的种类与期限也属于最广义的量刑<sup>[2]</sup>,而中国语境下,广义的量刑还包含了决定是否免于刑事处罚以及选择法定刑档次。<sup>[3]</sup>量刑概念的核心含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罚理论 选择法定刑 基准刑 刑罚目的 量刑情节 司法问题 刑种 刑事处罚 特殊预防 自由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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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被害人国家补偿问题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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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犯罪研究》 2013年第4期44-52,共9页
我国已逐步展开被害人救助工作试点,虽然离完善的国家补偿制度距离尚远,但对制度设计的细节问题仍应提前研究。被害人补偿的正当性难以通过国家保护不力或社会风险分担予以说明,在规范语境下其正当性在于社会型国家的宪法目的设定。国... 我国已逐步展开被害人救助工作试点,虽然离完善的国家补偿制度距离尚远,但对制度设计的细节问题仍应提前研究。被害人补偿的正当性难以通过国家保护不力或社会风险分担予以说明,在规范语境下其正当性在于社会型国家的宪法目的设定。国家责任在补充性之外兼具福利性,因而补偿对象的关键特征为生活陷入困境,而不限于故意犯罪、暴力犯罪或身体伤害犯罪,补偿范围可分为保障性与补充性两部分,应以不同标准区别对待。过错被害人从事实与规范的角度可分为六种类型,对其补偿的扣减或拒绝,总体原则是保障性补偿须谨慎扣减,补充性补偿可灵活掌握,以务实的态度更好地实现国家补偿制度的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害人补偿 被害人过错 宪法目的设定 保障性补偿 补充性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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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强迫行为中刑事责任的认定——章某某受迫杀人案鉴定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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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清华法律评论》 2021年第1期171-198,共28页
章某某受迫杀人案的判决存在两大疑问,即勒索财物型绑架罪是否包括向被害人本人勒赎,以及受胁迫杀害他人免除刑事责任的理由何在。本案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有通过鉴定式案例分析展示法律适用方法的标本意义。刘某等人劫持并向被害人本... 章某某受迫杀人案的判决存在两大疑问,即勒索财物型绑架罪是否包括向被害人本人勒赎,以及受胁迫杀害他人免除刑事责任的理由何在。本案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有通过鉴定式案例分析展示法律适用方法的标本意义。刘某等人劫持并向被害人本人勒赎不构成绑架罪或抢劫罪未遂,仅构成非法拘禁罪;刘某、岳某持枪支、刀具威胁的行为不构成独立的犯罪;章某某受胁迫杀人可通过对不可抗力作规范理解而免责,刘某等人构成故意杀人罪间接共同正犯;刘某等人以录像相威胁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刘某等人所构成的三罪评价重心不重合,应当数罪并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鉴定式案例分析 法律适用方法 勒赎对象 不可抗力 间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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