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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立法到司法: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之认证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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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主峰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35-37,共3页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手机短信、网络聊天记录、网络IP地址等电子数据信息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越来越普遍,自从2012年3月《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把"电子数据"列为法定的证据种类之后,如何对电子证据进行认证的...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手机短信、网络聊天记录、网络IP地址等电子数据信息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越来越普遍,自从2012年3月《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把"电子数据"列为法定的证据种类之后,如何对电子证据进行认证的问题已是摆在刑事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通过对刑事裁判文书的统计分析,不难发现:在刑事诉讼中刑事法官认证过程简单化,普遍存在"转化型证据"的问题;在认证方式方面不够重视,对"两步认证"的运用不够普遍。解决电子证据认证问题应在立法上完善证据规则,确立电子证据鉴证规则;在司法实践中应当确立"两步三分法"来完成电子证据的认证过程,也即通过采纳和采信两个步骤来对电子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进行认证,从而完成电子证据认证的过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子证据 立法 司法 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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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检校制度考析──立足于法律视角的经济制度考察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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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 2010年第1期135-140,共6页
"检校"一词,为"查核、点校"之意,古称官名,至宋则发展成为保护遗孤财产、融通社会资金的一项财产法律制度。官府派人检校孤幼财产的现象,汉代就已出现。然而直至北宋仁宗时期开封府检校库建立之后,孤幼检校才走上... "检校"一词,为"查核、点校"之意,古称官名,至宋则发展成为保护遗孤财产、融通社会资金的一项财产法律制度。官府派人检校孤幼财产的现象,汉代就已出现。然而直至北宋仁宗时期开封府检校库建立之后,孤幼检校才走上制度化建设的道路。这一制度对于孤幼财产免遭强宗豪右的侵渔以及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从北宋神宗熙宁年间开始,官府为了使检校库中的遗孤财产不致罄竭,始使用库中财产经营放贷业务,并逐渐成为常态。它还与民法监护制度和信托制度在保护未成年人利益、融通资金方面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宋代 检校 监护 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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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绅士自治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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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科学与管理》 2009年第4期116-117,共2页
明清绅士是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特定范围的封建等级社会中的特权阶层。绅士自治是明清时期封建国家治理乡村的主要形式,是适应中国古代农村社会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而产生的治理乡村的社会控制模式。从性质上说,绅士自治既是一种精英... 明清绅士是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特定范围的封建等级社会中的特权阶层。绅士自治是明清时期封建国家治理乡村的主要形式,是适应中国古代农村社会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而产生的治理乡村的社会控制模式。从性质上说,绅士自治既是一种精英自治,又是一种地方自治,它成功实现了封建国家民间资源的有效整合,对封建国家农村的稳定至为重要。明清绅士阶层在文化教育、基础设施、排解纠纷等地方乡村事务的治理上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绅士 地方自治 乡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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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认证方式的司法续造——以刑事庭审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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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主峰 +1 位作者 杨晓华 宫业强 《理论观察》 2013年第10期55-56,共2页
本文针对刑事庭审中电子证据认证存在的弊端,提出"两步三分法"对现有的电子证据的认证方式进行司法续造。
关键词 电子证据 认证 方式 司法续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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