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706篇文章
< 1 2 186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积极预防性刑法观的中国实践发展--以《刑法修正案(十一)》为视角的分析 被引量:230
1
作者 艳红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62-75,共14页
《刑法修正案(十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严密刑事法网打击违法犯罪,对于维护风险社会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进行结构化分析可知,整部修正案就是积极预防性刑法观的立法实践,其具体体现:在刑事实体领域... 《刑法修正案(十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严密刑事法网打击违法犯罪,对于维护风险社会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进行结构化分析可知,整部修正案就是积极预防性刑法观的立法实践,其具体体现:在刑事实体领域,通过对新型行为的犯罪化强化对侵犯集体法益的犯罪治理;在刑事制裁领域,通过提升法定刑加大处罚力度。《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积极预防性刑法观值得反思。刑事立法在将集体法益纳入刑法保护体系时应遵循法益侵害实质化与宪法比例原则,避免因集体法益的抽象化与入罪标准的降低而导致法益保护原则的虚空。刑法应避免成为单纯的社会控制手段,应当重返以自由和人权为核心的刑法,防止积极预防性刑法观演变为激进式刑法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一)》 积极预防性刑法观 集体法益 犯罪化 重刑化
原文传递
我国应该停止犯罪化的刑事立法 被引量:216
2
作者 艳红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1期108-115,共8页
从1979年第一部刑法典颁布至今,我国刑事立法已在犯罪化的道路上行进了三十余年。现行刑法典及八部刑法修正案均是犯罪化的有效成果。重刑轻民的中国法律传统在当今社会以对刑法的过度迷信与依赖、以不断设立新罪的方式变相地表现出来... 从1979年第一部刑法典颁布至今,我国刑事立法已在犯罪化的道路上行进了三十余年。现行刑法典及八部刑法修正案均是犯罪化的有效成果。重刑轻民的中国法律传统在当今社会以对刑法的过度迷信与依赖、以不断设立新罪的方式变相地表现出来。效仿德日轻罪入刑以扩大刑法犯罪圈,强行将《治安管理处罚法》纳入刑法轨道,改变我国刑法严而不厉的立法模式,这样的做法既不符合中国作为"大国法治"之要求与特点,也无法获得如同西方的法治实践效果。面对我国刑事立法犯罪化的高热态势,今后我国刑事立法应该停止刑法调控范围的扩张,拒绝进一步的犯罪化,并适当实行一些犯罪行为的非犯罪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停止 犯罪化 刑事立法
原文传递
象征性立法对刑法功能的损害——二十年来中国刑事立法总评 被引量:212
3
作者 艳红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35-49,共15页
受全球化风险社会影响,我国二十年来刑事立法为了应对日益突发的各类风险,也进行了一定数量的象征性立法。为了回应国民的"体感治安",民众的安心感成为晚近以来恐怖犯罪、网络犯罪、环境犯罪等新型风险犯罪的立法理由。象征... 受全球化风险社会影响,我国二十年来刑事立法为了应对日益突发的各类风险,也进行了一定数量的象征性立法。为了回应国民的"体感治安",民众的安心感成为晚近以来恐怖犯罪、网络犯罪、环境犯罪等新型风险犯罪的立法理由。象征性立法因过多地服务于安全目的而损害了刑法的法益保护功能,因谦抑不足而损害了刑法的人权保障功能,因执行不足而损害了刑法的实用主义功能。在风险抗制与刑事治理的紧张关系之中,宜尽量恪守自由刑法的法治特质;刑法相对于其他法的关系应处于"被动式"地位,在站位问题上,属于最后序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犯罪 安全 象征性立法 刑法功能
下载PDF
企业合规不起诉改革的刑法教义学根基 被引量:206
4
作者 艳红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07-123,共17页
合规不起诉改革正处于向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从制度功能、刑事政策、立法论等维度展开的前期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面对重罪不诉引发罪刑法定原则的危机、整改出罪导致并合主义刑罚的失衡、追诉责任人对单位犯罪... 合规不起诉改革正处于向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从制度功能、刑事政策、立法论等维度展开的前期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但面对重罪不诉引发罪刑法定原则的危机、整改出罪导致并合主义刑罚的失衡、追诉责任人对单位犯罪结构的破坏等法教义学困境,应当回归改革的刑法教义学研究。合规不起诉制度的犯罪论根基在于单位犯罪的分离构造。实质犯罪论要求只处罚值得处罚的行为人,以单位合规责任入罪、合规整改出罪和责任人行为责任入罪、罪行轻微出罪为基础,单位犯罪聚合形态下重罪案件责任人的分离追诉成为可能。合规不起诉制度的制裁论根基在于合规整改具有超越刑罚的制裁效果。发端于实质出罪论的实质制裁论要求刑罚的发动保持谦抑,鼓励多元化的刑事制裁方式代替刑罚处罚。企业不仅为合规计划建设投入大量经济成本,还在治理结构、商业模式、组织人事等方面完成“断尾求生”式的自我改造,合规整改这种非刑罚制裁方式较之罚金刑更具严厉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规不起诉 合规整改 单位犯罪 分离构造 实质制裁论
原文传递
人工智能法学研究的反智化批判 被引量:200
5
作者 艳红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19-126,共8页
人工智能技术热潮的再度兴起,使得人工智能法学研究空前繁盛,但当前研究出现了违反人类智力常识的反智化现象.概念附会现象严重,不少成果只是基于'AI+法律'的任意性组合,'泛人工智能化'研究正在产生大量学术泡沫;制造... 人工智能技术热潮的再度兴起,使得人工智能法学研究空前繁盛,但当前研究出现了违反人类智力常识的反智化现象.概念附会现象严重,不少成果只是基于'AI+法律'的任意性组合,'泛人工智能化'研究正在产生大量学术泡沫;制造人工智能研究中的'假问题'或误将司法适用问题当作人工智能法学研究中的元问题,理论创新方向值得怀疑;将对策与科技问题当作理论与学术问题,离开法教义学的基本立场与方法,使得人工智能的研究日益滑向不可知论.人工智能并未对法律基础理论、法学基本教义提出挑战,受到挑战的只是如何将传统知识适用于新的场景.法学研究应该避免盲目跟风,走出对人工智能体的崇拜,回归学术研究的理性轨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工智能法学 反智化 法教义学
下载PDF
人性民法与物性刑法的融合发展 被引量:177
6
作者 艳红 《中国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14-137,206,207,共26页
人性民法与物性刑法相生相成,两者都是整体法秩序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民法总则为引领的民法典,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并充满人性关怀,是为人性民法。刑法作为有形或无形的犯罪打击工具,具备物性或工具主义的形而上学本质特征,是为物... 人性民法与物性刑法相生相成,两者都是整体法秩序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民法总则为引领的民法典,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并充满人性关怀,是为人性民法。刑法作为有形或无形的犯罪打击工具,具备物性或工具主义的形而上学本质特征,是为物性刑法。在公私法相互渗透与融合的法治时代背景下,人性民法有助于强化刑法的人性色彩,并据以形成人道化的刑法立法、人本化的刑法制度、人文化的刑法解释,实现对物性刑法的人文化成。公私法的同源性与共通性决定了物性刑法对人性民法的发展也有着强化保障的重要作用。物性刑法有助于重塑民法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提升民法规范的强制性以及加强对民事主体私权利的保障,并促进民法立法、民事司法的更迭与发展,实现对人性民法的影响渗透。人性民法与物性刑法的渗透与融合,是未来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发展的全新脉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性民法 物性刑法 民法典编纂 人文化成 强化保障
原文传递
网络犯罪帮助行为正犯化之批判 被引量:166
7
作者 艳红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18-22,共5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九)》]第29条修改了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原第287条的规定,新增了第287条之二,从而增加了一个新的罪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网络提供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九)》]第29条修改了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原第287条的规定,新增了第287条之二,从而增加了一个新的罪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网络提供商的服务具有日常性,且网络提供商主观上至少是未必的故意,这决定了该行为属于典型的中立帮助行为,因此该罪名的设立实际上意味着网络犯罪帮助行为的正犯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行为 帮助犯 刑法分则 网络提供商 可罚性 刑法总则 行为规定 入罪 资助恐怖活动罪 犯罪化
原文传递
“风险刑法”理论不能动摇刑法谦抑主义 被引量:154
8
作者 艳红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26-29,共4页
晚近以来,"风险社会"和"风险刑法"日益成为学者们谈论的热门话题,与其相关的研究成果也大量涌现。但是,对于什么是"风险社会"、什么是"风险刑法",特别是对于什么是"风险社会"和"... 晚近以来,"风险社会"和"风险刑法"日益成为学者们谈论的热门话题,与其相关的研究成果也大量涌现。但是,对于什么是"风险社会"、什么是"风险刑法",特别是对于什么是"风险社会"和"风险刑法"中的"风险"以及"风险刑法"与传统刑法究竟是什么关系、我国刑法在规制社会风险的过程中到底应该扮演什么角色等基本理论问题,大多数学者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正是由于对上述基本理论问题缺乏统一的认识,因此,学者们在论述与"风险刑法"相关的问题时基本上都是自说自话,根本无法与他人进行有效的对话,也无法提出颇具新意的关于我国刑法制度改革的建设性意见。为了尽可能统一人们对上述问题的认识,同时也是为了丰富和完善我国的刑法学理论,以指导和解释我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本刊编辑部特邀请我国部分刑法学专家就"社会风险与刑法规制:‘风险刑法’理论之反思"展开笔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谦抑主义 风险社会 社会风险 经济刑法 环境刑法 保护法益 刑法理论 抽象化
原文传递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益:个人法益及新型权利之确证——以《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为视角之分析 被引量:149
9
作者 艳红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9-33,共15页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在刑法学界存在着个人法益说与超个人法益说,之所以存在如此截然不同的两种立场,盖因学界对该罪究竟是自然犯还是法定犯的分歧所致。根据该罪前置法的规定以及刑法对该罪的定位分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在刑法学界存在着个人法益说与超个人法益说,之所以存在如此截然不同的两种立场,盖因学界对该罪究竟是自然犯还是法定犯的分歧所致。根据该罪前置法的规定以及刑法对该罪的定位分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某种程度上的“自然犯的法定犯化”,但其根本性质仍是自然犯,而不是欠缺法益侵害性或者侵害抽象法益的法定犯。为此,本罪法益应该坚守个人法益立场而抛弃超个人法益说。本罪具体保护的个人法益,不是以隐私权为代表的传统个人权利而是在网络信息时代作为新型权利的个人信息权。个人信息权是一项含有隐私权内容但又超越隐私权的权利,它是兼有精神性权利与物质性权利的综合权利;以之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更能体现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全面有效保护,并因应网络科技时代公民信息权利保障之诉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 《民法总则》 个人法益 超个人法益 隐私权 新型权利 个人信息权
原文传递
“法益性的欠缺”与法定犯的出罪——以行政要素的双重限缩解释为路径 被引量:148
10
作者 艳红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86-103,共18页
犯罪是侵犯或威胁法益的行为,法定犯是单纯违反禁止规范的犯罪,是对国家规定的单纯不服从,并没有实质地侵害法益,其在法益侵害性的问题上存在先天不足。没有法益作为判断可罚性的理论支撑和限缩作用,导致其出罪机制不畅以及司法实务中... 犯罪是侵犯或威胁法益的行为,法定犯是单纯违反禁止规范的犯罪,是对国家规定的单纯不服从,并没有实质地侵害法益,其在法益侵害性的问题上存在先天不足。没有法益作为判断可罚性的理论支撑和限缩作用,导致其出罪机制不畅以及司法实务中法定犯的日益口袋化。针对法定犯有别于自然犯的这一特性,基于法定犯构成要件要素主要为行政要素,即表达的是对行政法律法规的保护与强调而非刑法自体恶的要素,为弥补法定犯法益性欠缺所导致的法益甄别与限制刑法处罚范围作用的欠缺,宜对法定犯中的形式性与实质性行政要素进行双重限缩解释,以建立法定犯有效的出罪渠道,实现刑法处罚范围的正当性与合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定犯/自然犯 法益行政要素 出罪
原文传递
环境犯罪刑事治理早期化之反对 被引量:129
11
作者 艳红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7期2-13,共12页
环境犯罪治理早期化是一条消解法益之路,它超越了我国刑法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风险刑法"所具有的反法治属性、对积极一般预防的过度依赖以及生态中心主义环境法益观的脱离现实,决定了以之为据的环境犯罪治理的早期化欠缺合... 环境犯罪治理早期化是一条消解法益之路,它超越了我国刑法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风险刑法"所具有的反法治属性、对积极一般预防的过度依赖以及生态中心主义环境法益观的脱离现实,决定了以之为据的环境犯罪治理的早期化欠缺合理性。我国环境犯罪治理应坚守以侵害或者威胁人的生命身体等保护法益的人类中心主义环境法益观,以充分实现刑法的谦抑主义。我国刑法中的环境犯罪在刑事立法上基本恪守了刑法谦抑主义,有关司法解释等对惩处的早期化也表现出相当谨慎的立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益 环境犯罪 人类中心主义 刑法谦抑性
下载PDF
Web3.0时代网络犯罪的代际特征及刑法应对 被引量:128
12
作者 艳红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00-116,共17页
网络犯罪与网络科技同步经历了web1.0到web2.0再到web3.0的迭代共生发展,并呈现出不同代际特征。不同于物理性的web1.0和web2.0时代,web3.0时代的最大特征是智能性,个性化、互动性和精准应用服务的网络空间也成为犯罪空间,各种新型犯罪... 网络犯罪与网络科技同步经历了web1.0到web2.0再到web3.0的迭代共生发展,并呈现出不同代际特征。不同于物理性的web1.0和web2.0时代,web3.0时代的最大特征是智能性,个性化、互动性和精准应用服务的网络空间也成为犯罪空间,各种新型犯罪层出不穷,同时又兼有1.0与2.0时代网络犯罪的特征。如何界定复杂的侵害法益、追责对象以及定罪标准,是web3.0时代网络犯罪对刑法适用的挑战。与之相适应,刑法理论应确立实质损害标准来解决侵犯网络空间秩序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具有法益侵害性结果为导向强化网络犯罪平台而非个人责任追究,以升维打击而非降维打击确立网络犯罪的定罪标准,从而有效解决web3.0时代网络犯罪及刑法规制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犯罪 法益侵害 平台责任 定罪标准
原文传递
东灵山地区不同森林群落叶功能性状比较 被引量:119
13
作者 宝乐 艳红 《生态学报》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9年第7期3692-3703,共12页
植物功能性状(plant functional trait)是近年来生态学研究的热点。其中叶功能性状(leaf functional trait)与植株生物量和植物对资源的获得、利用及利用效率的关系最为密切。研究了东灵山地区叶功能性状之间的关系、叶功能性状与地形... 植物功能性状(plant functional trait)是近年来生态学研究的热点。其中叶功能性状(leaf functional trait)与植株生物量和植物对资源的获得、利用及利用效率的关系最为密切。研究了东灵山地区叶功能性状之间的关系、叶功能性状与地形因子的关系,并对不同群落叶功能性状进行了比较。通过Pearson相关分析发现,叶干物质含量(LDMC)与比叶面积(SLA)、叶氮浓度(LNC)、叶磷浓度(LPC)、叶钾浓度(LKC)负相关;叶大小与叶厚度正相关;SLA与LNC、LPC、LKC正相关;LNC与LPC、LKC正相关;LPC与LKC正相关。通过灰色关联度分析发现,对叶大小、LNC、LKC来讲,海拔是各项地形因子中的首要影响因子;对LDMC、叶厚度来讲,坡度对其影响最大;对SLA、LPC来讲,坡位是其首要影响因子。依据乔木层的SLA和LDMC将5种群落分成3类,第一类是黑桦林和山杨林,第二类是辽东栎林,第三类是胡桃楸林和糠椴林。群落的分类情况符合该地带性植被优势度类型的分类情况,LDMC和SLA是最能体现群落间差异的叶功能性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功能性状 群落 地形因子 叶干物质含量 比叶面积
下载PDF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三大安全风险及法律规制——以ChatGPT为例 被引量:117
14
作者 艳红 《东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29-43,共15页
ChatGPT的横空出世意味着人工智能的发展获得全新动能,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从准备、运算到生成阶段的运行机理,可以发现其中存在三大安全风险。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准备阶段的数据风险,应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使用国家数据,对政务数... ChatGPT的横空出世意味着人工智能的发展获得全新动能,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从准备、运算到生成阶段的运行机理,可以发现其中存在三大安全风险。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准备阶段的数据风险,应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使用国家数据,对政务数据进行合规监管,在个人数据的收集广度上保持合规并以最小比例原则确定处理深度,以确保生成结论的真实性。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运算阶段的算法模型特点及算法偏见风险,应通过技管结合进行修正,完善技术标准并予以实质审查,建立自动化、生态化、全流程的动态监管体系。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生成阶段的知识产权风险,鉴于其生成物的独特属性,应基于可解释性重塑其保护模式,明确保护的对象是ChatGPT中的可解释算法及其生成物,并构建全流程知产合规保护体系。对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未来可能造成的其他安全风险,宜基于风险预防主义加以防范,争取在最大程度上发挥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技术效能,并减少新兴技术对社会发展造成的负面冲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ChatGPT 生成式人工智能 合规制度 数据安全 算法偏见 知识产权
下载PDF
民法编纂背景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信息自决权——以刑民一体化及《民法总则》第111条为视角 被引量:119
15
作者 艳红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20-32,共13页
为避免法益概念的抽象化并充分发挥法益限制处罚的机能,在已确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保护法益为个人信息权的前提下还应将之具体化。在民法编纂背景下,基于刑民一体化视角与法秩序统一性原理,并结合《民法总则》第111条的规定,侵犯公民... 为避免法益概念的抽象化并充分发挥法益限制处罚的机能,在已确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保护法益为个人信息权的前提下还应将之具体化。在民法编纂背景下,基于刑民一体化视角与法秩序统一性原理,并结合《民法总则》第111条的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是个人信息权中的信息自决权。分析欧美两大模式个人信息保护的理论源头,个人信息的使用体现出信息主体的意志力,具有赋权效果,以信息自决权作为该罪法益可突出个人信息权在理论源头上与人的尊严和自由密切相关性。基于民法要扩张刑法要谦抑的理念,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所保护的也不是等同于民事权利的个人信息权,而是其中最重要的权利即个人信息自决权;以信息自决权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正是对刑法一般性的自我决定权的丰富和发展,并能充分发挥刑法保护公民自由等个人法益之机能。信息自决权司法实践中具有甄别值得处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机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个人信息权 信息自决权 民法总则 法益
下载PDF
情节犯新论 被引量:96
16
作者 艳红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5期77-82,共6页
情节犯是以一定的概括性定罪情节作为犯罪构成必备要件的犯罪。情节犯之情节只关系到行为的有罪性 ;其在立法上的规定形式并不限于条文中明确规定有“情节”字样的要件 ,也包括没有“情节”二字的其他概括性定罪情节 ,如数额较大、造成... 情节犯是以一定的概括性定罪情节作为犯罪构成必备要件的犯罪。情节犯之情节只关系到行为的有罪性 ;其在立法上的规定形式并不限于条文中明确规定有“情节”字样的要件 ,也包括没有“情节”二字的其他概括性定罪情节 ,如数额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等规定 ;情节犯的情节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与量刑无关 ,即它不包括情节加重犯与情节减轻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节犯 定罪情节 量刑情节 犯罪构成 刑法 犯罪学
下载PDF
《监察法》与其他规范衔接的基本问题研究 被引量:111
17
作者 艳红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5-15,共11页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可以分为初步建构与全面深化两个阶段。以《监察法》的出台为主要标志,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第一阶段"任务基本完成。目前,我国正处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第二阶段",即全面深化阶段。在该阶段,腐败治...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可以分为初步建构与全面深化两个阶段。以《监察法》的出台为主要标志,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第一阶段"任务基本完成。目前,我国正处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第二阶段",即全面深化阶段。在该阶段,腐败治理处于新的拐点,国家监察体制实际运行的过程中相继出现"以罚代刑"、"纪法混淆"等现象,深刻地折射出"法法衔接"以及"纪法衔接"不畅的问题。因此,为建构高效能、高质量的反腐败机制,必须认真处理好《监察法》与其他法律规范、党纪监督与国法监察之间的基本关系,清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过程中的法治障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全面深化阶段 法法衔接 纪法融合
原文传递
植物多酚的研究现状及发展前景 被引量:98
18
作者 张力平 孙长霞 +1 位作者 李俊清 艳红 《林业科学》 EI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157-162,共6页
植物多酚作为一类天然大分子化合物广泛存在于植物体内,并在制革、化工、医药、农业、食品、材料等领域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在崇尚环保、提倡绿色科学的今天,植物多酚的研究取得了许多进展。本文从植物多酚的传统工业和精细加工工业2个... 植物多酚作为一类天然大分子化合物广泛存在于植物体内,并在制革、化工、医药、农业、食品、材料等领域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在崇尚环保、提倡绿色科学的今天,植物多酚的研究取得了许多进展。本文从植物多酚的传统工业和精细加工工业2个方面讨论了植物多酚化学研究的发展趋势和广阔的应用前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天然产物 植物多酚 植物单宁 天然大分子化合物 植物化学
下载PDF
网络爬虫行为的刑事规制研究——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为视角 被引量:108
19
作者 艳红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1期16-29,共14页
网络爬虫在其被使用以来的二十余年时间里,之前被人们视为没有问题的中立技术,如今被人们视为“道德上可疑的并可被视为违法”的技术。结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具体领域和行为,情境化地探讨网络爬虫行为违法性及其刑事规制问题,具有重要... 网络爬虫在其被使用以来的二十余年时间里,之前被人们视为没有问题的中立技术,如今被人们视为“道德上可疑的并可被视为违法”的技术。结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具体领域和行为,情境化地探讨网络爬虫行为违法性及其刑事规制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网络安全法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确立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合法性原则,以及网络爬虫领域规范爬虫行为的行业规则即爬虫协议(Robots协议),是判断爬虫行为形式上非法的重要标准。对爬虫行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是否构成犯罪还应从实质上加以判断。行为人在权限许可范围内使用爬虫行为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采取爬虫行为非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等行为,不构成犯罪。通过形式判断与实质判断、形式入罪与实质出罪双重机制,可以合理实现对网络爬虫行为的刑事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爬虫 合法性原则 爬虫协议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形式判断 实质判断
下载PDF
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可罚性的流变及批判——以德日的理论和实务为比较基准 被引量:101
20
作者 艳红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40-49,共10页
网络中立帮助行为是信息时代中立帮助行为领域的新课题,其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又根植于传统的中立帮助行为理论。对于是否应当限制网络中立帮助行为,我国和德日刑法有着完全相反的态度。我国采取的是逐步肯定网络中立帮助行为的可罚性,... 网络中立帮助行为是信息时代中立帮助行为领域的新课题,其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又根植于传统的中立帮助行为理论。对于是否应当限制网络中立帮助行为,我国和德日刑法有着完全相反的态度。我国采取的是逐步肯定网络中立帮助行为的可罚性,而德日则是通过一系列的理论限制(网络)中立帮助行为的可罚空间。通过与德日刑法的实务和理论相对比,可知我国目前所采取的态度根源于我国传统的入罪思维,而极端地将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入罪化将会阻碍网络技术的发展。在网络时代,对于中立帮助行为的判断应当经过"全面性考察"的审核,合理界定网络中立帮助行为的可罚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中立帮助行为 共犯 全面性考察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2 186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