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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04—2005年老年人伤害死亡原因分析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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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浩锋 许晓君 +4 位作者 翁帆 苏耀安 刘翔 宋秀玲 孟瑞琳 《华南预防医学》 2011年第6期27-30,共4页
目的分析广东省老年人伤害死亡原因,为制定老年人伤害优先干预措施和为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等比例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广东省有代表性的12个县(区、市)作为监测点,收集2004—2005年监测点辖区内60岁及以上老... 目的分析广东省老年人伤害死亡原因,为制定老年人伤害优先干预措施和为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用等比例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广东省有代表性的12个县(区、市)作为监测点,收集2004—2005年监测点辖区内60岁及以上老年人伤害死亡资料进行分析。结果 2004—2005年广东省12个调查点60岁及以上老年人总人口数为1 756 981人,伤害死亡人数为2 576例,占总死亡数的2.58%,平均伤害死亡率为146.6/10万。60岁及以上男性伤害死亡率为166.9/10万(1 333/798 489),女性为129.7/10万(1 243/958 492),男性伤害死亡率高于女性(P<0.01);城市老年人伤害死亡率为96.5/10万(510/528 312),农村为168.1/10万(2 066/1 228 669),城市老年人伤害死亡率低于农村(P<0.01)。死亡率居前5位的死因分别是运输事故死亡796例(45.3/10万)、跌倒死亡747例(42.5/10万)、故意自害死亡545例(31.0/10万)、意外淹溺和沉没死亡183例(10.4/10万)、有毒物质中毒死亡67例(3.8/10万),其构成比分别为30.9%2、9.0%2、1.2%7、.1%、2.6%;前5位死因死亡例数占该年龄组伤害死亡总数的90.8%(2 338/2 576)。结论广东省老年人伤害死亡不容忽视,应优先开展老年人交通伤害和跌倒干预,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老年人 伤害 死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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