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cqvip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2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公共卫生领域大数据治理中个人信息的利用与保护
被引量:
12
1
作者
许中缘
何
舒岑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20-31,共12页
个人信息是公共卫生领域大数据治理中的核心要素。我国公共卫生数据治理存在个人信息私密性与公共性价值冲突的平衡难题、多元治理主体间的信息整合困境及个人信息利益建构性损害的救济障碍。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规范在大数据治理和个...
个人信息是公共卫生领域大数据治理中的核心要素。我国公共卫生数据治理存在个人信息私密性与公共性价值冲突的平衡难题、多元治理主体间的信息整合困境及个人信息利益建构性损害的救济障碍。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规范在大数据治理和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方面的滞后性,是阻碍数据利用效能、削弱权益保护的表层原因,个人隐私保护与公共健康保障的价值矛盾是冲突根源。限制个人信息私利性,应以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法定依据和价值基础,遵循基于场景解构的差异化、动态化合规处理规则及具备可救济性的限度要求;应对相关法律规范加以完善,具体包括细化个人信息差别化公开和共享规则,厘清多元主体权责配置,加强个人信息权益行政监督与救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卫生
大数据治理
敏感个人信息
利益冲突
场景理论
下载PDF
职称材料
论功能主义进路下互联网平台民事责任的规则调适
2
作者
何
舒岑
许中缘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93-99,共7页
当前互联网平台责任民法规制的规范主义路径在消费者或用户利益保护上存在欠缺。功能主义进路下平台责任规范路径的制度供给更充足,更能贴合“智慧信息社会”的发展现状,也更有助于全面保障平台消费者、用户及相关主体权益。当前平台民...
当前互联网平台责任民法规制的规范主义路径在消费者或用户利益保护上存在欠缺。功能主义进路下平台责任规范路径的制度供给更充足,更能贴合“智慧信息社会”的发展现状,也更有助于全面保障平台消费者、用户及相关主体权益。当前平台民事责任法律架构并未在实践中得到良好的适用反馈,尤其是平台用工、安全保障和内容规制领域,主要原因在于功能主义进路下平台民事责任释意模式和体系化研究存在欠缺。功能主义规制路径是当前平台民事责任规范领域更优的理论选择与实践模式。理想的功能主义进路的嵌入,应充分考虑不同主体定位与法律关系的差异性,并加强对责任范围的实质性审查和对具体规制内容的目的性判断,以衡量相关主体合理的具体责任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功能主义
智慧社会
平台责任
用户权益保障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公共卫生领域大数据治理中个人信息的利用与保护
被引量:
12
1
作者
许中缘
何
舒岑
机构
中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20-31,共12页
基金
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大数据时代企业数据权益的立法保护研究”(CX20200378)。
文摘
个人信息是公共卫生领域大数据治理中的核心要素。我国公共卫生数据治理存在个人信息私密性与公共性价值冲突的平衡难题、多元治理主体间的信息整合困境及个人信息利益建构性损害的救济障碍。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规范在大数据治理和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方面的滞后性,是阻碍数据利用效能、削弱权益保护的表层原因,个人隐私保护与公共健康保障的价值矛盾是冲突根源。限制个人信息私利性,应以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法定依据和价值基础,遵循基于场景解构的差异化、动态化合规处理规则及具备可救济性的限度要求;应对相关法律规范加以完善,具体包括细化个人信息差别化公开和共享规则,厘清多元主体权责配置,加强个人信息权益行政监督与救济。
关键词
公共卫生
大数据治理
敏感个人信息
利益冲突
场景理论
Keywords
public health
big data governance
sensitive personal information
conflict of interest
contextual integrity theory
分类号
D923.8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论功能主义进路下互联网平台民事责任的规则调适
2
作者
何
舒岑
许中缘
机构
中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93-99,共7页
基金
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大数据时代企业数据权益的立法保护研究”(CX20200378)。
文摘
当前互联网平台责任民法规制的规范主义路径在消费者或用户利益保护上存在欠缺。功能主义进路下平台责任规范路径的制度供给更充足,更能贴合“智慧信息社会”的发展现状,也更有助于全面保障平台消费者、用户及相关主体权益。当前平台民事责任法律架构并未在实践中得到良好的适用反馈,尤其是平台用工、安全保障和内容规制领域,主要原因在于功能主义进路下平台民事责任释意模式和体系化研究存在欠缺。功能主义规制路径是当前平台民事责任规范领域更优的理论选择与实践模式。理想的功能主义进路的嵌入,应充分考虑不同主体定位与法律关系的差异性,并加强对责任范围的实质性审查和对具体规制内容的目的性判断,以衡量相关主体合理的具体责任内容。
关键词
功能主义
智慧社会
平台责任
用户权益保障
Keywords
functionalism
smart society
platform responsibility
protection of users’right and interests
“notice and takedown”rule
分类号
DF5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公共卫生领域大数据治理中个人信息的利用与保护
许中缘
何
舒岑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
12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论功能主义进路下互联网平台民事责任的规则调适
何
舒岑
许中缘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