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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民事司法应用的法律知识图谱构建——以要件事实型民事裁判论为基础 被引量:65
1
作者 高翔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66-80,共15页
在人工智能推动下的司法改革当中,让机器通过深度学习以认知个案,是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前提与薄弱之处。当前,地方法院的实践尚未形成有效的知识积累方法。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前提是法律知识图谱的构建以及裁判规则的类型化与要素化。... 在人工智能推动下的司法改革当中,让机器通过深度学习以认知个案,是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前提与薄弱之处。当前,地方法院的实践尚未形成有效的知识积累方法。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前提是法律知识图谱的构建以及裁判规则的类型化与要素化。要件事实型民事裁判论与司法人工智能的生成规律具有内生契合性,可作为神经网络深度学习、分词设置、知识图谱设计的基础与前端理论。具体应用路径是依要件事实论不断进行层级解构,将案件认事用法解构为不同层级要素,并由法律专家分层级、分阶段标注,从而形成以要素标注的法律知识图谱大数据,以供机器学习。要件事实论之于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具有独立性,人工智能难以代替法官。人工智能司法应用与民事诉讼制度具有相互促进关系,两者的深度融合将开拓中国民事诉讼的崭新发展阶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要件事实论 人工智能 民事司法 法律知识图谱 要件解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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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事执行年度观察报告(2017) 被引量:25
2
作者 谷佳杰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147-160,共14页
2017年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却是民事执行工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在执行体制方面,审执分离改革、执行管理体制改革、基层法院执行机构设置改革的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在执行制度方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 2017年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却是民事执行工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在执行体制方面,审执分离改革、执行管理体制改革、基层法院执行机构设置改革的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在执行制度方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日渐完臻,执行财产调查制度系统确立,执行转破产制度亦进一步细化。但在理论研究方面,虽略有进步,却依然存在核心期刊发表数量少、学界投入力量薄弱、实务与理论明显脱节、程序法与实体法沟通不足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本解决执行难 审执分离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执行财产调查 强制执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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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实施与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协调和衔接 被引量:22
3
作者 谷佳杰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0期20-37,共18页
《民法典》的实施需要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协调和衔接。一方面,《民法典》新制度的实施需要民事强制执行规范予以协调;另一方面,民事强制执行立法需要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民事实体法、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强制执行法构成了自... 《民法典》的实施需要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协调和衔接。一方面,《民法典》新制度的实施需要民事强制执行规范予以协调;另一方面,民事强制执行立法需要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民事实体法、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强制执行法构成了自下而上的阶层逻辑,三者是三个平行的法律部门,相互之间不存在上位法与下位法以及一般法与特别法之关系。而由于我国民事实体法中行为规范的作用与民事诉讼法学的贫困化,造成民事强制执行法逆向补充规则,使得三者呈现逆向的位阶构造。在现有规则的协调方面,民事强制执行法不宜确立执行平等原则,应删除执行时效而直接适用诉讼时效,矫正执行当事人变更追加的不合理规定,取消案外人实体性执行救济中的案外人异议、建立债务人异议之诉以及废除执行回转。在立法制度的衔接方面,民事强制执行立法应将涉居住权执行视为涉租赁权执行、对无形财产采取分散立法且完善对债权执行的规定以及进一步明确对夫妻债务的执行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民事强制执行法 实体法与执行法的关系 诉讼法与执行法的关系 逆向补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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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证明责任分配规范的法教义学新释 被引量:22
4
作者 段文波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03-113,共11页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将举证责任的本质视为行为责任,但经过20多年的努力,客观证明责任论已然成为学界通说。在此情形下,立法者潜意识里仍然以行为责任论为基础订立了若干证明责任的分配条款,反而造成概念上的重复与分配规则上的繁杂。其...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将举证责任的本质视为行为责任,但经过20多年的努力,客观证明责任论已然成为学界通说。在此情形下,立法者潜意识里仍然以行为责任论为基础订立了若干证明责任的分配条款,反而造成概念上的重复与分配规则上的繁杂。其根本原因在于,以行为责任论为基础预先制定证明责任分配规则本身包含了行为责任变动不居而不能事前制定的逻辑错误,加之对于"谁主张、谁举证"中主张的误解,终致补充规定均属画蛇添足。此条原则本系契合规范说的客观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其中所谓主张,对原告意味着请求原因,对被告意味着抗辩。而抗辩的内容则包括权利消灭事实、变更事实以及妨碍权利行使的事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提供证据责任 证明责任 主张责任 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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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建设中争端解决机制研究——兼及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 被引量:22
5
作者 胡晓霞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35-44,共10页
完备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对"一带一路"建设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目前的单一性争端解决机制和多元兼容性争端解决机制因为相关条约和法规制定滞后、双边和多边合作法律机制欠缺、国际司法合作交流机制缺失而没能发挥出应有的... 完备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对"一带一路"建设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目前的单一性争端解决机制和多元兼容性争端解决机制因为相关条约和法规制定滞后、双边和多边合作法律机制欠缺、国际司法合作交流机制缺失而没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亟待良性的改进。欲完善"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争端解决机制,统一且多元的模式应成为必选项;在具体层面,应积极推进建立沿线各国法律共享平台以及沿线各国国际调解中心和国际仲裁院,应积极探索争端解决的线上方式并应加强对相关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带一路” 争端解决 涉外 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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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参审民事案件中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区分 被引量:17
6
作者 高翔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179-188,共10页
事实与法律问题的区分是陪审员参审民事案件不可回避的问题。英美法系事实与法律问题呈区分与交错状态,大陆法系诉讼结构同区分论存有冲突。我国陪审员参审下事实与法律问题的区分存在极大障碍,可从"最低限度概念区分+法官指示程... 事实与法律问题的区分是陪审员参审民事案件不可回避的问题。英美法系事实与法律问题呈区分与交错状态,大陆法系诉讼结构同区分论存有冲突。我国陪审员参审下事实与法律问题的区分存在极大障碍,可从"最低限度概念区分+法官指示程序保障"的二元路径予以求解。从厘定最狭义的事实问题、根据裁判主体认知规律及裁判对象酌定混合问题等方面确定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区分的最低限度,如感观直接感知的事项、小前提的回溯式涵摄、证明力评价、事实判断中的非法律评价。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由指示阶段、指示启动、指示内容、指示效力、指示救济等构成的法官指示体系,使最低限度的概念区分融入诉讼程序,一定程度解决事实与法律问题的区分难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陪审制 事实问题 法律问题 概念区分 法官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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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化视角下诉讼请求合并的程序展开 被引量:13
7
作者 段文波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705-723,共19页
实践中,同一原告往往向同一被告提出数个诉讼请求,从而构成诉的客观合并,法院对其合并审理可以减轻当事人讼累、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并防免矛盾判决。根据数个请求之间的关系,诉讼请求合并一般分为单纯合并、预备性合并与选择性... 实践中,同一原告往往向同一被告提出数个诉讼请求,从而构成诉的客观合并,法院对其合并审理可以减轻当事人讼累、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并防免矛盾判决。根据数个请求之间的关系,诉讼请求合并一般分为单纯合并、预备性合并与选择性合并。由于2015年民诉法司法解释要求合并的各请求必须“基于同一事实”,因此实践中将诉的单纯合并排除在外。又因我国对请求权竞合采“选择消灭”模式,几无适用选择性合并的空间。至于预备性合并,在起诉时又面临请求难以特定的败诉风险:我国诉的合并要件可能因过于严苛而丧失适用的广泛性。有鉴于此,是否许可诉的客观合并,原则上应限于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并不要求各请求基于同一事实产生。即便当事人提出合并的申请,是否合并仍然取决于法院裁量。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数个诉讼请求,法院可以依职权进行诉的分离,但当各请求之间具有关联性时应限制分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请求 单纯合并 预备性合并 选择性合并 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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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民事审级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其完善 被引量:10
8
作者 胡晓霞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99-110,共12页
我国现行民事审级制度不是"舶来品",而是经过漫长的演变过程逐渐形成的。现行法上的"四级两审制"民事审级制度在特定历史时期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但目前已经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近司法的需求。我国民事审... 我国现行民事审级制度不是"舶来品",而是经过漫长的演变过程逐渐形成的。现行法上的"四级两审制"民事审级制度在特定历史时期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但目前已经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近司法的需求。我国民事审级制度体系的完善应当确立"四级三审制"、增设职能管辖制度、贯彻上诉利益理论、明确第三审为法律审等基本制度,同时建立允许例外情形下基于法定或意定的原因而适用一审终审制度,以及越级上诉制度和特别上诉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 审级制度 一审终审 两审终审 三审终审 审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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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另案处理的标准澄清与程序完善 被引量:9
9
作者 马家曦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703-722,共20页
另案处理的正当性在于,法官为了避免合并审理产生明显的诉讼迟延而行使分割案件的诉讼指挥权。而司法实践中,另案处理已成为法官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拒绝裁判的理由,严重危及诉讼经济与程序安定,其原因则为适用标准与程序保障的缺失。... 另案处理的正当性在于,法官为了避免合并审理产生明显的诉讼迟延而行使分割案件的诉讼指挥权。而司法实践中,另案处理已成为法官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拒绝裁判的理由,严重危及诉讼经济与程序安定,其原因则为适用标准与程序保障的缺失。通过区分诉讼要件、合并要件与诉讼迟延风险的裁量三项内容可以进一步界定另案处理的适用标准:只要未违反诉讼要件,违反合并要件应当强制分案,存在明显的诉讼迟延风险需要裁量分案。未来还应当明确分案裁定的具体程序,或允许法官通过先行判决程序变通实现分案目标。分案之后,案件原则上应当由该案审判组织继续审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并审理 另案处理 诉讼指挥 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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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利益的判断标准 被引量:9
10
作者 胡晓霞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58-71,共14页
上诉利益是诉的利益在二审程序中的具体体现,是开启二审程序筛选机制的"关口"。关于上诉利益的判断标准,学说上有新实体法不服说、形式不服说、旧实体法不服说三种观点,同时与二审的审判类型相关。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既无... 上诉利益是诉的利益在二审程序中的具体体现,是开启二审程序筛选机制的"关口"。关于上诉利益的判断标准,学说上有新实体法不服说、形式不服说、旧实体法不服说三种观点,同时与二审的审判类型相关。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既无上诉要件的实质要求,也缺少上诉利益的判断标准,二审程序的启动完全由当事人控制,导致滥用上诉权、拖延诉讼、司法成本浪费等问题。在制度层面,有必要确立上诉利益的理念及其判断标准,以保证既不侵害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又保证上诉审程序发挥功能,实现公平正义。就方法论而言,应注重实体利益与程序利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实体法不服说与形式不服说三个方面的结合。从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角度看,建议设置禁止利益变更、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及附带上诉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既判力 上诉利益 禁止利益变更 禁止不利益变更 附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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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纠纷的在线解决:国外典型经验与中国方案 被引量:9
11
作者 胡晓霞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06-115,共10页
当前,我国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面临消费者弱势、机制设计不科学、获取救济受限等多重困境。作为消费纠纷在线解决的国外典型经验——美国易趣网模式,以阶梯式设计、严格调节纠纷解决成本、自身体系不断演进为特点,注重对消费者心理... 当前,我国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面临消费者弱势、机制设计不科学、获取救济受限等多重困境。作为消费纠纷在线解决的国外典型经验——美国易趣网模式,以阶梯式设计、严格调节纠纷解决成本、自身体系不断演进为特点,注重对消费者心理的深入了解,及时发现消费者问题,保持处理结果的统一公正,对于中国具有深刻启示。完善我国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需要健全设计理念、克服各种资源短缺、拓展消费者在线维权救济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费纠纷 在线解决机制 典型经验 易趣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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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形成权之涉讼形态研究 被引量:8
12
作者 胡骁 王雪羽 《南京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91-96,共6页
我国学界及实务界常将形成权所涉诉讼统归形成之诉范畴。但是,大陆法系国家通常将形成权细分为私法形成权与形成诉权。前者侧重私权自治,即形成权人通过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而后者侧重公力救济,即权利人只能通过起诉的... 我国学界及实务界常将形成权所涉诉讼统归形成之诉范畴。但是,大陆法系国家通常将形成权细分为私法形成权与形成诉权。前者侧重私权自治,即形成权人通过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而后者侧重公力救济,即权利人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行使权利。因此,上述两种形成权所涉诉讼形态也有所不同。亦即,只有形成诉权涉讼可构成形成之诉,而私法形成权涉讼应构成确认之诉。具体而言,私法形成权一经行使,原有法律关系即生变更。如当事人对形成效果再行争议则缺乏形成之诉的利益,只能提起确认之诉。该诉在审理过程中不会与形成异议、给付请求发生诉的合并,且法院的判决既不能变动法律关系,亦不具有对世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私法形成权 确认利益 确认判决 形成诉权 形成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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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诉讼调解制度之70年变迁与改革展望——基于司法政策对诉讼调解影响的分析 被引量:8
13
作者 谷佳杰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6期36-46,共11页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从"调解为主""着重调解""自愿合法调解",到"调判结合""优先调解",再到"规范调解"的历史流变来看,诉讼调解的立法制定和法律修订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司法...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从"调解为主""着重调解""自愿合法调解",到"调判结合""优先调解",再到"规范调解"的历史流变来看,诉讼调解的立法制定和法律修订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司法政策的影响。诉讼调解率的变化表明,司法政策对诉讼调解实践具有趋导作用。然而,这种趋导性影响在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处分权之间存在失衡现象。与法院内部的秩序结构对接,司法政策能够对审判权的运行产生"激励效应"。但由于缺乏"合意诱导"规则,司法政策难以对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产生影响。科学设计司法政策激励效应的"双轨制",通过完善费用评价规则、充实审前准备程序、制定特殊"强制调解"规则以及培养职业调解法官,才能真正推动中国特色诉讼调解制度的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调解 70年变迁 司法政策 合意诱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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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虚假诉讼的体系化规制 被引量:7
14
作者 刘小砚 谈昕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77-85,共9页
当前,我国民事虚假诉讼的规制实践呈现出事前当事人自我责任意识薄弱、事中法院规制资源有限、事后检察监督具有随机性和诱发性等问题,规制效能较低。针对这一本土性难题,应摒弃单边强化公权力主体事中规制和片面强调私权利主体事前规... 当前,我国民事虚假诉讼的规制实践呈现出事前当事人自我责任意识薄弱、事中法院规制资源有限、事后检察监督具有随机性和诱发性等问题,规制效能较低。针对这一本土性难题,应摒弃单边强化公权力主体事中规制和片面强调私权利主体事前规制的一维模式,以开放系统的视野重构民事虚假诉讼规制的总体布局,使规制主体从一元向多元转变、规制时间从一段向全段转变、规制方式从追惩向劝惩转变。立足当前时空境遇,在规制民事虚假诉讼的过程中应坚持防治结合,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监督的三阶规制体系,激发当事人内省活力、凝聚法检司法合力、强化检察机关事后监督,由此夯实民事虚假诉讼规制有效性的基础,切实提升规制效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假诉讼 功能性规制 程序保障第三波理论 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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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阶段化视角下事实主张审查的反思与重塑 被引量:6
15
作者 李凌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98-110,共13页
对事实主张的审查既是判断诉讼请求的基础,又是确定证据调查对象的前提。我国立法并未对庭审阶段事实主张审查问题进行体系性规定,从主张审查的逻辑、时间及原理来看,现行规则引发了诉讼资料臃肿、诉讼程序延迟及事实认定效果弱化等问... 对事实主张的审查既是判断诉讼请求的基础,又是确定证据调查对象的前提。我国立法并未对庭审阶段事实主张审查问题进行体系性规定,从主张审查的逻辑、时间及原理来看,现行规则引发了诉讼资料臃肿、诉讼程序延迟及事实认定效果弱化等问题。上述弊端的根源在于,我国立法对审判逻辑与庭审构造的把握缺乏诉讼行为理论的支撑,并且理论对主张责任的把握仍局限于平面维度。基于对辩论主义作用范围的不同认识,德日对庭审阶段的事实主张采取有理性审查和主张共通两种审查模式。从改革发展、理论完善及规则融合的角度出发,我国宜采有理性审查模式。同时,应当从庭审构造的优化、诉讼促进义务的补充及主张责任分配规则的明确等方面提升有理性审查的实际效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事实主张 诉讼行为 主张责任 有理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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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庭审证据调查范围之确定 被引量:5
16
作者 李凌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141-155,共15页
我国立法规定,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官须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来决定采纳证据的范围,并且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意认可证据能力。现行立法关于民事庭审证据调查范围之确定的规则,不仅错置了当事人合意与法官裁量之间的逻辑关系,更... 我国立法规定,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官须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来决定采纳证据的范围,并且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意认可证据能力。现行立法关于民事庭审证据调查范围之确定的规则,不仅错置了当事人合意与法官裁量之间的逻辑关系,更会引发保障证明权与提高诉讼效率之间的效果失衡。这些问题因我国立法对法官裁量标准的设置不合理而产生。大陆法系的相关立法及实践以当事人提出的证据申请为基础,从质证调查的必要性出发,围绕证据申请的形式及合法性、举证事项的重要性及要证性等要素为民事庭审证据调查范围之确定设置了合理的裁判标准。我国立法应当尝试从明晰法官裁量的效力、规范当事人提出的证据申请以及优化法官裁判的标准等方面完善关于民事庭审证据调查范围之确定的规则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庭审证据调查 证据申请 裁判标准 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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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之诉“二阶化构造”的程序重塑 被引量:1
17
作者 段文波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64-84,共21页
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之前,由立案庭通过裁定程序审查再审之诉的条件和事由,决定再审后方由业务庭对本案进行再审理。改革实施后,部分法院撤销立案二庭,将再审条件和事由的审查与本案再审理均交由业务庭进行。上述一阶化的改革不仅... 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之前,由立案庭通过裁定程序审查再审之诉的条件和事由,决定再审后方由业务庭对本案进行再审理。改革实施后,部分法院撤销立案二庭,将再审条件和事由的审查与本案再审理均交由业务庭进行。上述一阶化的改革不仅与诉之审判的逻辑阶段相悖,也与普通诉讼程序不相匹配,同时容易以实质性审理的结果替代形式化的审查标准,从而加剧“再审难”问题,更有侵害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之虞。因此,再审之诉的审理应在程序外观上体现阶段化,遵循诉之审理的一般规律,即应由立案庭先审查诉讼要件和再审事由,在立案庭撤销原判决之后,审判庭方可进入实体审理。从程序保障的角度来讲,撤销程序应采用口头辩论方式而非书面审查方式,并由上级法院管辖以增强司法公信力;本案再审理应限于当事人申请的范围,并重新作出与原判决同一内容的新判决或改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再审之诉 再审启动审查 本案再审理 审级职能定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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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保障视角下证据调查请求权的理论构造
18
作者 胡骁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73-90,共18页
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基于辩论主义的要求,提出证据是当事人的权限,即当事人拥有请求法院调查证据的权限。当事人对证据的选择是法院作出裁判的前提,法院调查的证据范围限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范围。法院的证据调查实施权受制于当事人... 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基于辩论主义的要求,提出证据是当事人的权限,即当事人拥有请求法院调查证据的权限。当事人对证据的选择是法院作出裁判的前提,法院调查的证据范围限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范围。法院的证据调查实施权受制于当事人的证据调查请求权。当事人通过证据申请的形式行使证据调查请求权,证据申请必须适式、适时。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来看,对方当事人有权对证据申请提出异议,可以提出证据抗辩。当事人的证据调查请求权应当依法受到保障,法院不得预断证据价值,不得基于对证据价值的消极预测拒绝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申请实施证据调查。当事人的证据请求权具有督促法院调查证据的效力。仅在证据申请不合法、证据调查没有必要以及证据调查存在难以预料的障碍时,法院才可以拒绝调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辩论主义 证据调查 证据申请 证据预断禁止 证据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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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诉讼中民事证据运用的碎片化问题及其纾解之道 被引量:3
19
作者 谷佳杰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56-70,共15页
2021年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了在线诉讼的“等效原则”,赋予了所有在线诉讼活动合法性。然而,通过问卷调查、交流访谈与案例检索等实证研究发现,我国在线诉讼中民事证据运用存在碎片化问题,具体表现为:认... 2021年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了在线诉讼的“等效原则”,赋予了所有在线诉讼活动合法性。然而,通过问卷调查、交流访谈与案例检索等实证研究发现,我国在线诉讼中民事证据运用存在碎片化问题,具体表现为:认知层面对在线诉讼存在误解,规范层面法律规范供给不足且不均,实践层面存在证据原件原物提交“时间差”、举证与质证“去剧场化”及证据信息安全伴随“高风险”等。碎片化问题的成因在于:传统纠纷解决观念与多元司法服务观念间的矛盾、“等效原则”抽象规范供给与在线诉讼具体实践需求间的矛盾、平台建设供给与司法实践需求间的矛盾。我们需要在理念层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在线诉讼服务理念,在规范层面完善在线诉讼证据规则,在实践层面创建取证、传递、质证互联统一且安全的证据平台,从而有效纾解在线诉讼中民事证据运用的碎片化问题,促进在线诉讼的可持续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在线诉讼 等效原则 民事证据运用 碎片化 效力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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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争议在线解决机制的科学建构 被引量:3
20
作者 胡晓霞 《人民法治》 2018年第10X期40-43,共4页
2018年8月31日通过的《电子商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跨境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机制。虽然此规定稍显简略且并未把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 2018年8月31日通过的《电子商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推动建立与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跨境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机制。虽然此规定稍显简略且并未把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设定为平台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但该制度的萌芽、丰富与发展了我国争议解决制度,为电子商务争议开拓了新的解决渠道与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争议解决 经营者 解决机制 跨境电子商务 消费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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