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8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商标法中的“公众使用规则”——以吉利“陸虎”商标争议案为例 被引量:8
1
作者 董笃笃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44-47,61,共5页
根据公众使用规则,除在先的商标昵称的公众使用外,若商标持有人类似使用了商标昵称,便应享有排除他人使用该商标昵称的权利。若商标昵称仅是被公众使用而无类似使用,商标持有人若欲获得排除他人使用该昵称的权利,应证明商标昵称之公众... 根据公众使用规则,除在先的商标昵称的公众使用外,若商标持有人类似使用了商标昵称,便应享有排除他人使用该商标昵称的权利。若商标昵称仅是被公众使用而无类似使用,商标持有人若欲获得排除他人使用该昵称的权利,应证明商标昵称之公众使用的目的在于给商标持有人带来与该商标相关的利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在先原则 消费者保护原则 公众使用规则 类似使用
下载PDF
我国《保险法》应明定消费者保护原则——以《保险法》第五次修改为背景 被引量:1
2
作者 樊启荣 郭梦圆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16-127,共12页
当下保险业高速发展,保险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问题日益凸显。《保险法》明定消费者保护原则的必要性,由保险交易之特点决定,体现于保险制度功能的变迁中,并在现代保险立法强调保险消费者保护的理念中得到印证。保险交易中,受保险合同的... 当下保险业高速发展,保险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问题日益凸显。《保险法》明定消费者保护原则的必要性,由保险交易之特点决定,体现于保险制度功能的变迁中,并在现代保险立法强调保险消费者保护的理念中得到印证。保险交易中,受保险合同的附合性、信息偏在问题以及消费者自身局限等因素的影响,保险消费者劣势地位明显。保险制度的功能经历了从“分散海上风险”到“防范道德风险”,再到“保护被保险大众”的演进。海上保险属商人保险,立法更多考虑保险人利益;现代保险中消费者保险占据重要地位,立法更侧重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现行《保险法》第1条虽然确立了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但忽视了保险消费者相较于保险人的劣势地位。未来应以《保险法》第五次修改为契机,在总则立法目的中明定消费者保护原则,申明保险消费者保护的重要性,以期对保险消费者保护理念的深入及相关规则之适用有所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人保险 消费者保险 信息不对称 消费者保护原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
原文传递
欧洲民法典草案消费者买卖合同风险移转研究
3
作者 王金根 《北方法学》 CSSCI 2014年第6期62-68,共7页
风险移转制度是货物买卖核心制度之一,也是立法者最需要严肃对待的问题之一。基于交付主义的优越性,欧洲民法典草案明确采纳了该理论。然而,随着消费者概念的出现及消费者保护主义理念的兴起,传统的交付主义及其具体规则在适用于消费者... 风险移转制度是货物买卖核心制度之一,也是立法者最需要严肃对待的问题之一。基于交付主义的优越性,欧洲民法典草案明确采纳了该理论。然而,随着消费者概念的出现及消费者保护主义理念的兴起,传统的交付主义及其具体规则在适用于消费者买卖合同时,不可避免地产生问题。为此,有必要在消费者买卖合同中确立风险移转的特别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费者买卖合同 风险移转 交付主义 消费者保护
下载PDF
电子消费合同的特殊性与直接适用的法原则的应用——对美国和欧盟的比较分析与启示
4
作者 姜茹娇 《西部论坛》 2012年第1期88-94,共7页
电子消费合同的特殊性决定了直接适用的法原则的大量运用。由于各国关于消费者保护的法律存在差异等原因,直接适用的法原则在不同国家电子消费合同领域的应用也各具特色,比如美国侧重于电子商务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而欧盟更侧重于对消... 电子消费合同的特殊性决定了直接适用的法原则的大量运用。由于各国关于消费者保护的法律存在差异等原因,直接适用的法原则在不同国家电子消费合同领域的应用也各具特色,比如美国侧重于电子商务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而欧盟更侧重于对消费者进行保护。直接适用的法原则在我国电子消费合同领域的应用中,应尽量避免对电子消费合同的不合理限制;在侧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兼顾经营商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和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并积极参与全球合作,与国际接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直接适用的法原则 电子消费合同 电子商务 法律适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 意思自治原则 保护弱势一方原则
下载PDF
金融交易中买者自负原则的适用与展望 被引量:1
5
作者 胡大雁 《征信》 北大核心 2014年第8期69-73,共5页
买者自负原则产生由来已久,其深受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影响,最初应用于不动产领域。如今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背景下,买者自负原则扩展到金融消费领域。在金融市场高度发展的今天,法律逐步强调对金融消费者的倾斜性保护,买者自负原则在我国的... 买者自负原则产生由来已久,其深受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影响,最初应用于不动产领域。如今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背景下,买者自负原则扩展到金融消费领域。在金融市场高度发展的今天,法律逐步强调对金融消费者的倾斜性保护,买者自负原则在我国的一些效力层级较低的法律规范之中的体现显得无关紧要。买者自负原则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原则,其适用条件和责任分配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通过对买者自负原则的研究,使其可以在金融市场高度发展的今天更好的为金融消费者服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古典经济学 买者自负原则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新制度经济学
下载PDF
指向性明确的食品安全标识系统设计
6
作者 黄跃明 《食品安全导刊》 2024年第27期34-36,40,共4页
本文深入探讨了食品安全标识的定义、分类和法律法规依据,强调了其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提出食品安全标识系统设计的明确性、易懂性、一致性、有效性和国际接轨5项原则,分析图形符号设计、文字信息表达、色彩运用与心理... 本文深入探讨了食品安全标识的定义、分类和法律法规依据,强调了其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提出食品安全标识系统设计的明确性、易懂性、一致性、有效性和国际接轨5项原则,分析图形符号设计、文字信息表达、色彩运用与心理效应、编码与追溯系统设计构成要素。并提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消费者教育和跨部门协作的实施策略,以期为构建更加完善、高效的食品安全标识系统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食品安全标识系统 设计原则 构成要素 实施策略 消费者保护
下载PDF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消费者概念的重要价值 被引量:16
7
作者 杨立新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4期1-9,共9页
我国《民法总则》第128条规定的民法特别法链接条款,将消费者保护法纳入了我国民法特别法体系,实现了消费者保护法与民法一体化的目的。这一规定既是我国《民法通则》的立法传统,也借鉴了《德国民法典》消费者概念一体化的经验,具有特... 我国《民法总则》第128条规定的民法特别法链接条款,将消费者保护法纳入了我国民法特别法体系,实现了消费者保护法与民法一体化的目的。这一规定既是我国《民法通则》的立法传统,也借鉴了《德国民法典》消费者概念一体化的经验,具有特别重要的立法价值。我国《民法总则》将消费者保护法纳入民法典体系,明确消费者保护法的基本性质属于私法,确定消费者保护法是民法特别法,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的私法规范受《民法总则》规定的基本规则的规制,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的私法规范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 消费者保护法 民法特别法链接条款重要价值
原文传递
《有效存款保险制度核心原则》及其启示 被引量:7
8
作者 温树英 齐向莉 《金融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58-62,73,共6页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与国际存款保险人协会共同制定的《有效存款保险制度核心原则》代表了存款保险国际规范的新发展,为各国评估、建立或改革存款保险制度提供了有益参考,对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中国在建立...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与国际存款保险人协会共同制定的《有效存款保险制度核心原则》代表了存款保险国际规范的新发展,为各国评估、建立或改革存款保险制度提供了有益参考,对中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中国在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过程中,应正确处理存款保险机构的独立性以及与金融安全网其他成员的合作性之间的关系;通过强制保险、风险调整费率、限额保险等相关制度设计降低道德风险、避免逆向选择;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制定单独的法律;对消费者加强存款保险制度方面的知识教育;加强与境外存款保险机构及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存款保险制度 有效存款保险制度核心原则 金融安全网 金融消费者保护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