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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的法律文化:面对地方性与现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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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文化'一词,实难下定义。'我们中文的原意为‘人文化成’,来自《易传》‘关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一语,其意义在鼓励人们发挥人文素养,提升道德精神,发扬艺术创造,并进而以这些人文的成就来教导民众、转化世俗,使之成为文明而尊重人性的社会。'刘向在《说苑》说'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
作者 苏彦新
机构地区 郑州大学法学院
出处 《外国法制史研究》 2006年第1期27-32,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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