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政策亮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获准直接入市引发了各界的热切期待与广泛争鸣;但"农地"到底入什么市、哪类"农地"可以直接入市、"农地"怎样入市等"同地"、"同权"、"同价"问题仍处于模糊状态。以产权理论审视"农地入市"乱象,所有权与使用权在法律性质上的双重模糊性系农地矛盾丛生的症结所在。对此,正视"农地"所有权的公有性质,明晰集体与成员之间的权利构造,强化"农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属性,使"农地"产权由虚变实、由弱变强,构成了"农地入市"困境的破解路径。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58-68,共11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