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目前新形势下,农民土地经营权向“种植大户”集中、向“种田能手”转移,已经成为发展趋势。那么,如何做到“既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又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和农业用途,同时,确保农民在其承包土地上获得最大收益”呢?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孙岗村仓溪富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和运营,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走出了当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一条新路子。
出处
《杭州农业与科技》
2013年第2期46-48,共3页
Hangzhou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