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社区民间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社区民间组织的主导作用,决定了社区民间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具有政府和其它营利性组织不可替代的主体地位。没有社区民间组织的积极参与以及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就没有社区的和谐,没有社区的和谐,就没有城市的和谐,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和谐。
作者 申维民
出处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8年第4期56-61,共6页 Journal of Liaoning Institute of Socialism
基金 2007年度辽宁省社科联立项课题(编号:20071S1KTFX-147)阶段性成果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5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