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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管理 保护森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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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设立专门的森林资源监督机构,是国家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维护国家法律有效执行、保障政令畅通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全国共有15个森林资源监督办,监管范围覆盖全国。合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2004年2月开展工作。监管安徽、浙江两省。两年多来,专员办积极争取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与省林业厅建立了联合工作制度,加强与地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和政府的沟通,初步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和环境。森林资源是林业工作的基础。保护好森林资源是我们这一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前,我国正在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对加强生态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出强化对森林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工作,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林业又快又好发展做出贡献。
作者 柳学军
出处 《安徽林业》 2006年第6期8-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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