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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特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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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的地理分散性和脱贫价值的首位性,共同构成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新型农业主体的逻辑起点。区域定位的生态性、土地的地理分散性、脱贫价值的首位性、民族文化的保护性,孕育出不同于农业主产区的新型农业主体。土地的地理分散性、脱贫价值的首位性和非大田作物生产,使小规模家庭农户成为重要的农业主体;农业服务领域的规模经营成为农业主体培育的新方向;地理资源使土地具有农业与旅游二重性,"一三融合"成为农业主体新类型。土地承包权分化出农业生产经营权和旅游开发经营权。对土地旅游开发经营权的确认,有利于保护农户对"一三融合"产业的参与和土地衍生利益的分享。
出处 《江西农业》 2019年第22期103-105,共3页
基金 2019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资助(项目编号为T201941) 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大别山旅游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资助项目“乡村振兴视角下乡村旅游收益分配的制度重构——以大别山地区为例”(项目编号为20192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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