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三大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开展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把政府工作的法制建设提上了党和国家的重要议事日程。这对从事我国行政法学研究的同志们来说,是振奋人心的。政府工作的法制建设,是政府在进行各种行政管理活动时,需要有法律作为根据,需要力争实现“依法行政”。加强这一方面做法制建设,是进一步发展人民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极其重要的一环。在我国,政府法制建设,主要是同法学中的两大部门紧密相关的,这就是经济法和行政法。当然,经济法。
出处
《法学杂志》
1988年第2期2-3,共2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