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64年3月,我队为配合农业生产和了解第22号遗址边缘部分的地层情况,进行了发掘。参加发掘的有孟浩、马端、陈应琪。发掘工作至4月1日全部结束。在这次发掘中,开2×10米的探沟四条,发掘总面积为80平方米,共出土器物三○六件,其中骨器及加工骨料七十件(废骨料未统计在内),铁器六十四件,陶器一○八件,石器三十件,铜器十六件,角器(料)九件(废角料未统计在内),明刀币八枚和蚌镰一件。第22号遗址(制骨器址)位于北董村南1100米。在燕下都东城内的北区西部。遗址东约200米为第18号遗址(铸兵器址)。
出处
《考古》
1965年第11期562-570,7-8,共11页
Archaeology